各市林业主管部门:
今年11月是《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正后的第一个“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为做好此次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爱鸟护鸟,“童心”同行。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启动仪式。省自然资源厅定于11月上旬,在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举办第33届“山东省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暨东营市第二届黄河口中小学观鸟比赛启动仪式。通过组织中小学生开展野外观鸟实践,推动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普及,促进少年儿童爱鸟护鸟意识萌发和发展,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二)新媒体“智宣”。与新媒体平台合作,采用“5G智媒视频彩铃”“短视频”“动态海报”等方式,打破地域和时间限制,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提升宣传工作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宣传工作是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方面。请各市高度重视,坚持把牢政治方向,精心谋划筹备,深入挖掘宣传素材,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的宣传活动。
(二)注重实效。要结合省自然资源厅宣传活动主题,突出秋冬季候鸟保护,认真分析辖区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特点,充分利用传统纸媒和网络数字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加强以案示警,推动宣传活动有热度、有广度、有深度。针对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花鸟市场、农村大集等重点区域,重点投放宣传条幅、警示牌、广播、短信提醒等宣传形式,着重发力、重点突破,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各市要认真总结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鼓励向各大主流媒体投稿,扩大社会影响力,发挥正向引导作用。及时将典型案例报送省自然资源厅。
联系人:王伟连
联系电话:0531-88552105
电子邮箱:wangweilian0410@shandong.cn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