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报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规定,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我局对盛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家申请单位的3份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书面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38-8257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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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382号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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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审查结果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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