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意见》(国土资发〔2016〕187号)等规定,2019年4月,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关于石墨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最低要求的公告》(鲁自然资规〔2019〕2号)。近期,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了石墨等“三率”指标实施情况调查评估论证、动态调整修订,起草形成了《山东省石墨等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1日。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反馈省自然资源厅。
传真:0531-51791184,电子邮箱:sdskgc@shandong.cn
附件:1.起草说明
2.《山东省石墨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3.《山东省水泥用灰岩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4.《山东省耐火粘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5.《山东省岩盐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6.《山东省冶金用白云岩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7.《山东省长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8.《山东省金刚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附件: